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天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开展宣传教育全覆盖行动;二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程,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行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三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升级加力”工程,开展民族地区建设行动;四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团结交融行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工程;五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作用,构建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为各项任务落实提供资金保障;要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建立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抓好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