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文明委和市级机关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做好局机关创建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推动局机关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事业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创建目标
获评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
三、方法步骤
天津市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3年评选一次,期满重新参加申报评选。市科技局机关创建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创建(2月28日前)。根据《市科技局机关创建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清单》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提交申报材料(3月10日前)。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基础上,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进行自我评估和完善,自评符合条件后,向市级机关工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牵头处室负责逐项提供《测评体系》材料,机关党办负责汇总,上传“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库”。
第三阶段,接受测评(4月27日前)。整理材料,迎接市级机关工委文明单位创建测评组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抓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二)突出价值内涵。市科技局机关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有力工作导向,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要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勤劳节俭教育、孝敬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文明程度提升。
(三)坚持群众标准。要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面向机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广大党员干部,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下功夫,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四)明确责任分工。牵头处室要对照《市科技局机关创建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清单》,将承担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目标计划、有专人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文明机关创建支持率、满意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2023年2月17日